一、 申请公房处置(拆除)
房屋使用单位或基建管理部登录公房管理系统填报“武汉大学房屋资产处置申报表”,并上传学校相关会议纪要及支撑材料
二、 材料初审
房地产管理部公房管理办公室对处置申报事项进行初审(线上审核)
三、 组织论证
房地产管理部按照《武汉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四、 报送材料
房地产管理部将申报材料及论证意见报送校国资委审核、审批
五、 组织实施
基建管理部根据校国资委意见组织房屋处置(拆除),房地产管理部同步调整资产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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