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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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房地产管理部的部内行政业务的综合协调;承办学校和房地产管理部有关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办理各类公文,督办上级决定和部内工作安排的执行;负责人事、财务、部门设备资产管理、信访及基层党建、工会工作等。


规划与土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拟订房产资源利用规划,学校土地权属管理及校内临时用地管理,校园地上构筑物及公共车库管理等。


公房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公有房产的资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执行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用房的分配规划及管理规定,做好公有用房的调整分配;开展公有用房使用效益的评价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参与制定与实施公有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大修计划;负责公有用房出租出借管理等。


住宅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执行上级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推进房改房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工作;核发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回收与回购政策性住房;负责博士后公寓和校内外人才住房的调配与管理;负责教职工周转住房的调配与租赁管理等。


家具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家具资产的管理及公用家具(公共教室、学生宿舍)的采购与调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