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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家具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家具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 2025-09-05      阅读: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 2025 年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武大国资办函〔2025〕6号)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校 2025 年家具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全面掌握家具资产的真实情况,规范家具资产管理,现制定本次家具清查盘点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家具资产清查盘点,全面、准确地掌握各单位家具资产的实际情况,包括数量、价值、使用状态及存放地点等,提高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

二、资产清查范围及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2025年6月30日。

(二)清查范围

基准日以前各单位管理和使用、且所有权为武汉大学的家具资产,包括未计入财务账的家具资产。

(三)清查内容

1.基本情况及结果:以“武汉大学家具管理系统”资产账为依据,按照“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方法进行双向盘点,逐一对存量家具进行清查盘点,包括名称、数量、规格尺寸、编号标签、使用状态、保管人、使用单位、存放位置、家具实物照片等,确定家具资产现状。对有物无账的资产(特别是捐赠资产),需及时办理补入账手续。

2.使用与管理情况:包括建账验收、使用管理(家具的调配与移交)、报废处置等具体工作履行情况,以及《武汉大学固定资产移交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

3.闲置和使用效率情况:重点关注6个月内未实际使用但仍具使用价值的家具,分析使用效率。

4.报废情况:清查已达报废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报废处置手续,以及未达报废年限但处于待报废状态的资产情况 。

三、工作方式及安排

(一)自查阶段(9月10日-10月20日)

各单位组织家具保管人清点个人名下家具资产实物,通过“武汉大学家具系统” 或者“智慧珞珈”的“家具清查”模块,核实账务信息。

单位成立清查工作专班,制定清查方案,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清查,梳理本单位家具使用及管理情况、管理成效,结合清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家具清查盘点报告”、“有账无物家具清单”及“有物无账家具清单”。

(二)核查阶段(10月21日-11月30日)

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国资办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抽取部分二级单位,对其自查结果进行实地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相关单位按要求及时落实。

(三)清查盘点结果处理(12月15日-12月30日)

本次清查盘点结果将汇总形成“武汉大学家具资产清查报告”,经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全校通报。对于盘亏的家具,学校将追究单位和家具保管人责任,并按照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进行经济处罚,其中,已达报废年限的,按资产原值的3%赔付,未到报废年限的,按折旧后的资产净值全额赔付;对于盘盈的家具,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相关要求完成上账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精细组织,责任到人。各单位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家具清查小组,安排1-2名家具管理员具体负责清查任务的落实。

(二)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对清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务必高度重视。在组织和安排清查盘点任务时,要认真严谨,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家具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确保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家具清查盘点报告》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部(处)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房地产管理部。

(三)积极整改,总结经验。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与难题,各单位应积极制定整改计划。对于短期内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要尽快加以落实;对于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要明确具体的完成时间节点。

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及时联系房地产管理部家具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张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68779449。

特此通知



房地产管理部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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